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
(沪公境[2010]25号)
《关于上报“EB-5”投资移民项目有关情况的通知》
本市各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:
近期,美国“EB-5” 投资移民项目持续升温。由于该项目申请时间短,申请条件较宽松,目前在我国已经吸引了大批的申请人,现已居赴美移民首位,其给我中介机构和申请人带来的风险也将越来越大。由于投资移民项目本身所具备的投资风险,以及移民申请的不确定性,一旦申请人申请移民失败,中介机构将可能承担较大的赔偿风险及连带责任。
针对上述情况,为控制风险,确保本市因私出入境中介市场的健康发展。我局要求各中介机构予以重视,将办理美国“EB-5”投资移民项目的情况(包括“EB-5”投资移民项目的介绍,开展业务的时间,申请人数及办理进程等情况)以书面形式报我局一处(电话:28951214、28951216),并严格按照《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》的规定开展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,各机构在从事美国“EB-5”投资移民项目的中介活动过程中必须对申请人进行风险提示,认真履行合同,严禁虚假宣传。
特此通知。
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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